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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ciety Adjudicator Feedback 71/75(Chine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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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judicator Feedback 71/75(Chinese Traditional Characters)
Debate Topic:
1. Does the quality of below Chinese translations by https://translate.google.com/ good enough?
2. Do you agree or disagree about below debate motion?
You can see the Original English Texts and Translated Korean Texts in here:http://toronsil.com/technote7/board.php?board=englishdebate&command=body&no=803
심사위원 판정문 영어 원문과 한국어 번역문은 다음 링크에서 보실 수 있습니다:http://toronsil.com/technote7/board.php?board=englishdebate&command=body&no=803
If you want to see the dissertation based on these adjudication texts in here:http://www.riss.kr/link?id=T14760725
세계온라인토론대회 심사위원 판정문을 소재로 쓴 논문은 다음 링크에서 보실 수 있습니다: http://www.riss.kr/link?id=T14760725
Note: Below Adjudication Texts were translated from English to Chinese by Google Translation.
http://debatewise.org/debates/1150
動議離婚庭不應承認婚前協議
防守墨西哥反對愛沙尼亞
裁決人的決定Bmarusic
首先我要祝賀兩個團隊進行了非常積極的辯論。在非常有爭議的辯論中從法律的角度來看兩個團隊都提出了對立的論點我的希望進行裁決。話雖如此我將首先給出裁決而不是對決定進行詳盡的闡述。我將勝利歸於“否”。通過這樣做我發現辯論的重點在於兩個問題
簽發婚前協議的合同基礎第一號
第一個要點是建立一個協議這是“一方”調的事實當事各方在不達成未來對他們的利益的任何線索的情況下簽署該協議他們是由自己的情感而不是其理性所指導的。且在簽訂此合同時可能會濫用他們。 “否”方面非常調詳細闡述了一個法律架該架足以處理所提出的問題有人律師通過該系統指導人們且因婚前協議是一個更明智的決定考慮到未來的後果要比沒有婚前協議的婚姻更重要。不幸的是“是”方面從未充分解決這個問題。
第二個要點是該合同的內容“是”這一邊用來證明濫用觀點“否”一詞有效地反駁了該觀點指出在每個系統中都存在濫用但事實是存在談判過程對於雙方而言該決定更明智而且該合同通常可以確保預期婚姻中財和角色的劃分該合同提供了婚姻的輪廓雙方認這足以共同實現和諧的生活。這是從來沒有解決過的。
第三點是這種合同的目的“否”方調說目的是財分割和規定配偶的權利和義務例如忠貞與否這取決於夫妻認什重要而不是根據人們的喜好來判斷在這些都被打破時助一對夫婦和平過渡到單身。是的一方的回應是不的因指出合同之後發生的事是無關緊要的且在本次辯論中僅涉及簽訂合同的特定時間是有點天。首先這是因從不證明訂立合同與合同生的結果之間的因果關係這是不言而的相反僅對合同的存在存在質疑。現在我不禁要問這是否是由於試圖將這合同描述乞討無效這意味著在生後果方面沒有法律效力或有效性還是只是忽略了以下事實原因在本合同中具有效力法律後果。第二個事實是從未處理過“否”一方提出的合同婚姻離婚之間的因果關係分析。
問題2個人婚姻與國家婚姻的關係我發現“一方”提出的這一問題非常有趣指出有些人發現他們對婚姻的定義不同於國家對婚姻的定義。婚姻他們應該有權定義什是愛奉獻義務和婚姻也不應屈從於他們自己不同意的婚姻觀念。不幸的是“是”一方沒有直接解決這個問題他們只是四處尋試圖挑剔不幸的是他們保留了這一論點。
裁決人的決定DrNo
命題從未正確解決過的問題是如果我因想要進入那場比賽而帶來傷害那我是否參加了婚前培訓使opp是對的我也沒有平等的權利而不要結婚這是合法的什我不能拒使用如果所提出的傷害單是的那如果有可能離開我我會在沒有上述離婚的情況下離開。這個以損害前提的案件也存在一些問題因要求指出損害可以構成一項在所有情況下都是正確的命令且管反對派提出了許多例外該命令仍然可以成立。
當反對派提出論點表明危害單存在問題時他們的提議也引來了他們提出的危害單。這是有問題的因阻了交往使道具看起來像他們試圖通過提及所提及的危害來反駁危害現實的觀點從而試圖引導自己。
總的來說人們對離婚法的一些原則存在誤解什構成婚前婚姻什不是婚前婚姻。 “國家加系統”的念與重複提及兒童有關這一點是不相關的。還沒有深入究什是婚姻的理論以及關於婚姻是某種整體實體的假設。反對派的論點也傾向於採用通用的假設人們同意事情是正常的沒關係。他們還做出了多假設所有婚姻都是統一的而且實際情況沒有變化。
總體而言這是一場微弱的辯論
狹義上是反對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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