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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itics Adjudicator Feedback 34/75(Chine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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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te: Below Adjudication Texts were translated from English to Chinese by Google Translation.
動議憲法不應給予少數群體特別的認可
衛尼日利亞反對馬其頓
所有的Yes點
1.導致分段主義和不必要的爭論
2.降低問責標準
導致了一個正的分區社會
4.總結
所有沒有積分
1.反對分析和架
2.特別承認保護和加少數群體的權利
憲法是少數群體權利的優秀監護人
缺乏特殊承認使得獲得憲法權利失效
5.在現代憲政民主國家中保護少數群體權利的理想方法
6.馬其頓總結
審裁官的裁決Rinat G.
我要感謝兩個團隊參加辯論。
經過重考慮我將此辯論授予反對派團隊。
決定的主要原因是
A這次辯論的主要問題是少數群體是否應給予特別承認/權利。
雖然方面的Opp設法在他們的論證中表明這種建議會給社會和少數民族帶來的傷害但是方支持者沒有充分發揮他們的論點使他們不再作斷言也沒有將他們的例子與他們的推理聯繫起來。例如在他們的第一個論點中假設特殊識別導致社會動。了證明支持方提供了兩個例子種族隔離和盧旺達但從未解釋過這些例子與論證本身之間的聯繫也沒有說明什會發生社會動。
Side Prop僅在總結“聯合國人權宣言”中提出了他們的模型沒有準確解釋每個國家如何實施建議的模型。這也導致從關注少數群體集體權利念轉向關注憲法中個人權利的念。這就是什少數群體了保護自己的身而不需要保留單獨的權利的問題。 Side Opp能證明SR是實現平等和保護少數人權利的最佳方法。
B支持方雖然定義了少數群體但缺乏對什是憲法和特殊承認的一般定義。然後反對派開始非常楚地定義們在整個辯論中支持們的定義。
C反對派在反駁中非常有效直接反駁了道具的例子和邏輯。 Opp案例非常可ROMA示例正確且沒有得到Prop方面的答。定義缺失的術語是一個好的決定。請務必在以下辯論中提出有關模型本身的問題。
再次感謝兩個團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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